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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越文化与壮族鬼节习俗

来源:卓简     发布日期:2015-11-07   浏览次数:0  |    分享    加入收藏

  壮族是骆越后裔民族,壮族的鬼节习俗受古骆越文化影响很深,特别是南宁市的环大明山地区和古骆越水流域(郁江流域)的鬼节习俗,都留下古骆越文化的深刻印记。

  壮族的鬼节习俗实质上是古骆越人的祖先崇拜习俗,古骆越人认为人死后会变成鬼,鬼魂都要回到祖先居住的大明山,叫做“魂归岜是”。在壮族古籍中,大明山下的陆斡被认为是鬼的都城,叫做“圩访”(意为鬼圩)。大明山上的天坪也叫做“圩访”,只不过这是变成仙的鬼魂居住的地方,也叫做“圩仙”(意为仙圩)。壮族老人每当夜晚看到坟地上的点点磷火,就说这是鬼去赶“鬼圩”。大明山地区是古骆越人的都城所在地,“鬼圩”的传说不过是骆越后裔对于骆越古都的记忆罢了。

  罗波镇中府大王庙

  古骆越人的“鬼”世界是一个温情脉脉的世界,在壮族的传说中,“鬼圩”的鬼魂每年农历的七月,都会回家探亲,亲属们也会为探亲的鬼魂备下隆重的“宴席”和“礼品”,实际上鬼魂是回来和亲属过节,所以七月也叫做“鬼节”。

传说最先回来的鬼魂是刚死去不久的亲属,所以每年“鬼节”七月初七,有新死鬼的亲属都要先举行接亡灵的法事,供鸭、猪、鱼等给亡灵享用,烧冥衣纸钱给亡灵备礼品回“鬼圩”。随后回来的是祖先的鬼魂,传说鬼魂是夜里从水路回来探亲的,所以传统的鬼节礼仪中有造小竹木筏或纸筏,上插蜡烛和香火,晚上放到河里,以迎接祖先的鬼魂回家,这一习俗叫做放河灯。在鬼节习俗盛行的年代,一到晚上,满河里漂流的河灯蔚为壮观,成为壮族鬼节中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七月十三放河灯

  环大明山地区和古骆越水流域(郁江流域)的鬼节供品以鸭和鱼为主,传说这是因为鸭和鱼能游水,能引导祖先的鬼魂从水路回家。马山县永州镇的农历七月十三有一个鱼生祭祀节,在这一天为迎接祖先鬼魂回家,村村都打鱼分鱼做祭品,没有鱼塘的人家,也要到圩上买鱼回来供奉。当天全家的食品也是清一色的鱼餐,主食就是著名的永州鱼生。这些和水相关的习俗,都带有古骆越人“陆事寡而水事众”习俗的深刻印记。

  鬼节中的祭礼在七月十四那一天达到高潮,当晚,家家户户都在堂屋的祖宗牌位上或门前的祭桌上摆上丰盛的供品,以供祖先的鬼魂享用,供品的主角当然是煮熟的鸭子。至于那些没有亲属的孤魂野鬼,人们也没有忘记,一般都到三岔路口和水边插上几柱香火,焚烧几张纸钱,洒些水饭,据说此举的目的也是为了安抚那些孤魂野鬼,让他们也有吃有穿,不去抢夺自己祖先鬼魂的衣食。

  环大明山地区和古骆越水流域(郁江流域)的鬼节习俗还有一个重要内容那就是祭祀“大王”。“大王”也叫“娅王”,传说是古骆越的一个“女王”,民谣中广泛传唱“十七大王伤,十八大王死,十九造棺木,二十葬大王”。为了纪念“大王”,许多大的村寨都建有“大王”庙,鬼节期间,家家户户都要把祭祖的祭品先拿到大王庙里去供奉,然后才拿回家祭祖。许多地方的鬼节还流行一个唱“娅王”的仪式:七月十七,女巫们集中到巫师头家中,大家唱颂三天三夜的“娅王经”。鬼节的七月二十,是传统的“大王”节,鬼节的整个祭祀活动,一直到“大王”节那一天才正式结束。从纪念“大王”的习俗来说,环大明山地区和古骆越水流域(郁江流域)的鬼节实际上是古骆越国的“国殇”节。

  七月十七“哭娅王”

  武鸣县的古骆越国的中心罗波镇一带,鬼节期间还专门制作一种叫做“喃哆喝”的吹奏乐器,“喃哆喝”用小竹管为材料,一头封口,一头开口,开口的一头用长棕叶卷成一大喇叭,另一头把竹管削薄,挑出能吹响的簧片,另外再在竹管上挖出六个音孔,就制作成了一把“喃哆喝”。“喃哆喝”是鬼节的专用乐器,一般在七月十三晚吹奏,目的是为了招祖先的鬼魂回家。鬼节中“喃哆喝”的凄切音调,更增加了“鬼圩”的神秘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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