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人死后要举行隆重的丧葬礼仪。
1.指路
人死后首先要请喇嘛念经、指路,让死者到“德娃珍”去。(“德娃珍”:民间认为那里没有灰尘,是享福的地方。)
2.丧服
有的地方死者穿蓝裤,白布衫。蒙古民族以白为纯洁,以蓝为民族本色。布用平纹,不穿绵衣。儿女不许伸手给死者穿衣。死者遗留衣服,多赠给为死者穿衣服的人。
3.停灵
入殓时死尸不能从门过,要打开窗户,用秫吉三根拼成门形,尸体从窗户抬出去。(平日里小孩子不许跳窗户,孩子跳窗户还要跳回来,再从门走。)
4.出殡
出殡时,灵车上不是死者头朝前,而是脚朝前。
5.杀牲
死了人,无论穷富都要死牲祭献,根据穷富不同,大至猪头,小至鸡。在一定程度上是古代"杀殉"、"血祭"的遗俗。死者如年岁高,供品被视为福物。供品要分给亲族人们。祭献的鸡,多留给送灵下葬的人们出殡回来后食用。
6.合葬
夫妻合葬与他族不同的是男在右,女在左。
7.烧食物
蒙古民族不烧纸,是烧些死者生前喜欢用的食品。焚烧食用后的畜骨为死者祝福。
8.服丧
古时有守孝习俗。《北史·室韦传》载:“父母死,男女娶哭三年”。近代变为祭七(“首七”、“三七”、“五七”、“七七”)、祭百日、周年。服丧期间,穿素服、禁娱乐。 有的地方的蒙古民族,未婚男女、孤身无子者、月子病(产期患病)患者或恶病(传染病、痨病、恶疮)患者,以及横死(凶杀、车祸等致死)者,均按火化后再土葬的习俗。火化后,把骨灰碎骨装入布袋,再装入坛罐中埋入地下。
蒙古民族的丧葬仪式,有受其他民族影响的部分,也深受宗教影响。一般说,蒙古民族的丧葬仪式,比较纯朴,礼仪节俭,多具有宗教色彩。如今,随着社会发展和思想文化的提高,一些带有宗教色彩的丧葬活动如念经等已经逐渐少了。土葬正逐步发展为深葬;火葬也不再限于原有那些,逐步习惯于送火葬场火化(多见于城镇)。在牧区,葬礼完后,为亲友们摆殡席,蒙古人称“宝音阿日哈”。城市中的一般举行追悼会,以缅怀死者,寄托人们的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