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族服饰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服饰。从时间上来看,在白族服饰的发展、演变的历程中,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一、青铜时代
此时期主要是白族先民所创造的青铜文化时代。云南的青铜文化在全国是属于较为先进的。在这个时期大理地区的文化受到了周边民族文化的影响,逐步形成了滇文化。大理地区的服饰风格也在逐步形成,为以后南诏时期白族服饰风格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根据考古发掘人物图像,白族先民滇人的服饰不分男女,均穿对襟无领外衣,长及膝;袖宽大而短,长及肘。男子腰中束带,前有一圆形带扣。男女均不着裤。有些男子着华丽披风,有些还有尾饰。发饰和头饰,是男子将发髻挽于头顶,细微区别为有的将束髻之带的两端飘扬于后,有的髻根较大,有的发髻甚高,有的髻外缠帕。女子的发髻一般垂于脑后,形如银锭状,或将髻打散,中间束带,披于背。这种服饰和头饰不仅与史记西南夷列传:此皆椎髻,有邑聚的记载相吻合,也为唐代白族先民白蛮所继承。剑川石窟人物雕像和邓川德源城木雕白洁圣妃也是着滇人穿的对襟无领外衣。
二、唐朝
白关于白族服饰较为详细的最早记载是唐初梁建方的西洱河风土记。该文说:有丝、麻、蚕织之事,出、绢、丝、布、麻。幅广七寸以下。染色有绯帛。男子以毡为帔,女子布为裙衫,仍披毡皮之帔,头髻有发,一盘而成,男女皆跣。从这段文字可看出在唐初,西洱河地区的白族男女都披毡,女性穿着用粗缎子做的裙子和衣服,盘髻,赤脚。
三、南诏、大理国时期
唐王朝对云南实行招抚政策,为抑制吐蕃的扩张,扶持洱海地区的南诏部落统一洱海地区,建立南诏政权。至此,南诏政权日益扩大,与朝廷发生矛盾。同时使得云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西移达五百年之久。南诏统一政权的出现以及十赕区内多元部落的一体化过程,使各部族之间的经济文化差异逐步缩小,并最终聚合为新的民族共同体,即白族。唐宋时期,南诏大理国境内,丝纺手工业发达,凡华贵的衣服,用精丝织成的渍染朱紫色的丝绫、锦、绢缝制。由于织料精细的产品增加,刺绣十分出色,南诏、大理国王室成员,以及上层官员(清平官、大军将)及显贵的服制,皆用锦绣,外缀虎皮,灿焕异常。唐朝的南诏图传、宋代的张胜温梵像卷所绘描的王族和官员服饰,对此作了精彩的描绘。有关南诏时期服饰的详细记载,来自唐朝官员樊绰的蛮书。蛮书卷8记载:其蛮,丈夫一切披毡,其余衣服略与汉同,唯头囊特异耳。南诏以红绫,其余官将皆以皂绫绢。其制度(即制法)取一幅物,近边撮缝为角,刻木如樗蒲头,实角中,总发于脑后为一髻,即取头囊都包裹头髻上结之。羽仪以下诸动有一切房甄别者,然后得头囊。若子弟及四军罗苴以下,则当额络为一髻,不得戴囊角,当顶撮髻,并披毡皮。俗皆跣足,虽清平官、大将亦不以为耻。曹长以下,得系金去苴(腰带)。或等有第战功褒奖得系者,不限常例妇人一切不施粉黛,以酥泽发。贵者以绫锦为裙襦(短袄),其上仍披锦方幅为饰。两股辫其发为髻。髻上及耳,多真珠、金、贝、瑟瑟、琥珀。贵家仆女亦有裙衫。常披毡,及以缯帛韬其髻,亦谓之头囊。贵绯,紫两色。得紫后,有大功则得锦。又有超等殊功者,得全披波罗皮(虎皮)。其次功,则胸前背后得披,而缺其袖。又以次功,则胸前得披,并缺其背。这是有关南诏时期从国王至大臣(清平官、大军将、曹长)、侍卫(羽仪)的官服的记载。证之于南诏图传、张胜温梵像卷、剑川石窟造像,可以得到全面、丰富、生动的形象。这部分材料所展示的,是以宫廷为代表的南诏大理国上层社会的服饰。而妇人不粉黛,以苏泽发。贵者绫锦裙褥,上施锦一幅。以两股辨为环髻(环绕髻,如今白族女性头囊),耳缀珠贝、瑟瑟、虎魄。可视为有关民间,即普通百姓的服饰记载。公元800年,南诏向唐廷献演大型歌舞南诏奉圣乐,演员穿南诏民族服装,衣鞋裙襦上彩画鸟兽草木花纹,八彩杂华,十分漂亮。舞人服南诏衣,绛裙褥,黑头囊,画皮靴,首饰袜额,复加画半臂。这是当时艺人的服饰,可以推定它代表了当时南诏的主流服饰。画衣技术当是刺绣的先声,从画到绣,既是工艺发展的过程,也是艺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向高级演进的必由之途。有织,有染,有绘有绣,是南诏大理国时期白族地区纺织业和工艺美术蓬勃向前发展的显著标志。色尚方面,也有一些文字记载。欧阳修,宋祈新唐书南诏传中记载尚绛紫,有功加锦。又有功加金波罗。金波罗,虎皮也。功小者衿背不袖,次止于衿。从这些记载可推断:南诏,大理国时期,白族服饰以红色和紫色为尊贵,披虎皮最为尊贵。对立功者常以虎皮作为奖赏。官家的衣服常用绫锦缝制而成。
四、元、明、清至民国
元朝时期,据李京云南志略记载,白族的服饰为男子披毡,椎髻。妇人不施粉黛,酥泽其发,以青纱分编绕首盘系,裹以攒顶黑巾;耳金环,象牙缠臂;衣绣方幅,以半身细毡为上服。这说明元朝的服装和南诏时期极为相似。从明代到民国时期,关于白族服饰的记载较为简单。明初,景泰的云南图经志书中所记载有关白族的服饰是男女首戴次工,制如中原渔人之蒲笠差大,编竹为之,覆以黑毡。亲旧虽久别,无跪拜,惟取次工以为馈。男子披毡椎髻,妇人不施脂粉,酥泽其发,以青纱分编,绕首盘系,裹以攒顶黑巾,耳金环、象牙缠臂。衣绣方幅,以半身细毡为上服,依然承袭着南诏大理时期女性服饰的主要特征。明清民族融合、少数民族文化渐趋汉化,在白族女性的服饰上表现得最为突出。在明万历年间李元阳的云南通志中记载节令祭葬服食货贝等俗与郡同,太和附郭, 独钟苍洱之秀,族多白人,俗与汉人等。服饰饮食, 悉类人,故有与汉人为婚姻者,女性亦缠足,仍佐农事。根据清代康熙大理府志记载:男妇悉蒙青布帕,覆以毡笠。王松云南通志概括云南省的各地白族风俗衣食悉仿齐民 (汉族),有读书应试者,亦有缠头跣足,衣短衣披羊皮者。明清时期的文献记载的最重要的意义在于: 它记载了寻常百姓的服饰情况。自明代以来, 大批汉族移民进入白族地区,汉装对传统的白族服饰形成冲击。清代以来,白族男子基本改穿对襟衣、宽腿裤式的 标准汉装;女子服饰,花边服成为基本特色,衣服领口、袖口、襟边、下摆、裤脚均镶上花边。但很多地方保留了戴项链、耳环、手镯等银质品的传统。